[3] 希腊政府在美欧压力下强行采取严厉财政紧缩,包括大幅度削减财政福利开支和裁减20%公务员,大举抛售公共财产并推行公用事业领域的私有化,计划出售国有银行和电力、供水、港口等领域公共财产还债,不仅不会改善希腊的经济状况还会导致长期偿债能力恶化,就仿佛逼迫债务缠身的企业拆掉机器设备变卖还债,这种杀鸡取卵的办法只能促使企业加速破产并丧失偿债能力。
默克尔在欧洲危机时刻出访中国,自然肩负着如何挽回欧洲的国际信誉的使命。许多人轻易被外交官的话说服,而外交官的使命就是达到这一点。
因为,这样的说法也许能说服某些无知的人,但很难说服专家和市场。英国、美国的债务占GDP的比重不比欧元区国家好,甚至更加债台高筑,但其货币英镑、美元与欧元截然不同。她极力赞扬了欧元在过去十年给欧洲和世界带来的好处,否认了存在欧元危机,结论是欧债危机不等于欧元危机,欧元仍然坚挺,欧洲有能力克服债务危机。欧元危机就在那儿,德国总理在中国却说没有欧元危机。更令人担心的是,若是与欧债危机和欧元危机走向最为相关的欧洲领导人,假如真的认为不存在欧元危机,可能意味着她和她的欧洲领袖同仁,要犯下低估形势的战略错误。
默克尔说只有欧债危机,没有欧元危机,我觉得她是在玩火。‘听其言,关键是事后要对他们的言论做出分析,而不是简单相信他们的游说。来源: 搜狐财经 进入 黄亚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改革 。
为什么要有校车?因为学校和村庄的距离太远了,而东亚国家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就是,即使只有很少的孩子,在农村里面也办一个小学,让你就近上学。经济改革需要政治体制的全面支持搜狐财经:今年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20周年。80年代的时候,医疗、教育费用没有涨价,很便宜,农民在教育和卫生的支出保持比较稳定。但是90年代的共识认为对外开放最重要。
第二如果小孩就近上学可以在家里帮做家务,同时也是一个收入的来源,现在不可能了,跑到县里去上中学了,这对于农村家庭的收入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增加了开支减少了收入,整体来讲增加了教育的成本。现在情况完全不是这样,一个芝加哥大学研究发展经济学的学者说,中国在90年代以后,劳动者收入占GDP比例的下降程度,在有历史数据以来,只有两个国家曾经出现过,一个是巴西,一个是阿根廷,而这两个国家最后全是金融危机、通货膨胀,多年的发展停滞。
从经济学常识来看,一个垄断者提供的教育和卫生,在高价位上的提供还是低价位上的提供,是很不一样的。我一点不否认对外开放对中国经济的促进作用,但是只对外开放,会造成依赖外需、处于产业链低端等等。从学术界来讲,顶多能够说现在再回到80年代的共识,从政界来讲,连那个共识都没有回到。80年的时候人代会举行听证会,叫部长来,要对他质询。
他分析中国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包括官僚主义、党委不受监督等,到今天还体现得非常非常明显。而在中国,教育和卫生是国有的,国家是提供者,并且是垄断的,不可以让别人进入3.实行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德国住房供应体系的多元化特征明显。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住房市场总体上仍处在供不应求阶段,城市化推进空间还很大,因此这一阶段必须加大住房供给量。
存贷款利率分别是3%和5%,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期限平均为11年半。1962-2010年间,德国居民工资年均增幅是5.91%。
1993-2010年间,德国名义GDP年均增幅降到2.3%,房价涨幅也随之回落至1.27%。以2009年为例,德国人均月收入在2400-3000欧元之间,普通住宅均价是1000-2000欧元/平方米。
德国法律还严格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价行为,按照《经济犯罪法》规定,如果开发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购房者就可以向法庭起诉。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邵挺 进入专题: 房价 。建议我国可研究和探索居民购房时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固定或两者反向变动的房贷政策,以稳定购房者预期,避免购房需求短期内提前释放。比如,德国对住房交易及所获收益征收高额土地购买税和资本所得税。从德国名义GDP增长率与房价变化率来看,二者在1956-2010年间基本呈同步变动趋势。为减少通胀水平对贷款利率的影响,中长期可考虑成立专门的住房储蓄银行,通过与通胀水平挂钩,使真实贷款利率长期不变。
政府每年按照人口需求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对高、中、低各档房屋的结构做出明确规定。合理租金的界定标准非常严格,是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与房客协会、中介组织沟通协商,定期给出不同类型、不同地理位置房屋的合理租价水平。
德国还出台了《租房法》和《经济犯罪法》,用来保护租客利益和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对房东和开发商短期内过快提高租金和房价的行为,法律要明确严厉的处罚措施,以法律形式遏制漫天涨价行为。
4.德国房价指数同居民工资指数变化呈现较强正相关性。与欧洲各国相比,德国的自有住房率很低。
德国在城市化率较快提高的阶段(1960年—1980年),也有过大规模新建住房的经历。2.二战后,德国房价涨幅较大的时期是城市化率提高较快的时期。1956-1992年间,德国名义GDP年均增幅是8.16%,房价年均涨幅是5.79%。4.布局合理的城市发展模式德国城市数量多且分布均匀,柏林和汉堡的人口分别只有340万和180万。
德国政府始终把房地产业看作是属于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没有过多地强调其支柱产业的地位。建造面积、布局、租金适合广大居民需要的住房,是德国政府制定房地产政策的出发点。
政府所重视的支柱产业是高附加值和技术密集型的汽车、电子、机械制造和化工等产业。2004年,德国有82个10万人口以上的行政区,70%的人口分布在2000—10000人的小型城镇里。
借鉴德国经验,法律首先要明确住房的居住属性,强化对市场投机性需求和开发商囤地、囤房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行为的法律约束和处置。借鉴德国经验,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努力完成3600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其中,1960-1980年间城市化率提高较快,年均上升0.07个百分点,同期的房价年均涨幅是5.63%,明显高于1981-2010年间3.42%的年均涨幅。如果超过50%,就构成犯罪,房东甚至要被判刑。德国房价半个多世纪以来都处在低水平区间,1955年到2011年第三季度,德国房价年均涨幅为3.79%一、半个多世纪以来德国房价变动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期内,德国的市场房价总体上波动幅度不大,且房价变动有明显特点。德国还先后出台了多项严厉遏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和开发商获取暴利行为的政策。
如果超过50%,就定性为获取暴利,开发商将面临高额罚款和最高三年徒刑的严厉惩罚。对住房交易获利部分,如果该房在十年内出售,就征收资本收益的25%,这一税率还适用于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
另外,德国在上世纪90年代住房短缺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的情况下,截至2005年共建造近1000万套公共福利房,在保障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共福利房是为大量迁居西德的东德居民建造的)。两口之家平均需要2年半的家庭收入即能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第二,存贷利率固定不变。三、德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及政策建议第一,必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住房法律体系。